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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,與根之上的一切

——家族傳承的凝視與法律實踐

今年,承蒙來自中國探針的好友贈予一份黃氏家訓。展開那幾行字的瞬間,有些東西在胸口悄悄鬆動了。

不是感動,而是一種久違的確認——原來,我們從來都不是孤立地站在這裡的。

一、宗祠那一天

幾年前回老家祭祖,踏入宗祠的那一刻,我停在原地許久。

香煙裊裊,牌位羅列,樑上是幾代人的名字。那一刻沒有什麼宏大的感受,只是忽然明白:所謂「家族」,從來就不只是血緣,更是一套共同記憶的系統。那些祭典的儀式、家訓的字句、逢年過節的習慣——它們存在的理由,從一開始就不是形式,而是團結、信任、以及讓這個群體得以持續壯大的黏著劑。

家族大了,才有傳承的問題。傳承的問題,才有今天我們坐下來認真談的必要。

二、為什麼富不過三代?

這是一個古老的問題,也是一個全球性的現象。

研究顯示,家族企業能夠延續至第三代的比例全球不足 15%。中國有「富不過三代」,西方有「Shirtsleeves to shirtsleeves in three generations」,日本有「三代で財産を食い潰す」——同樣的憂慮,在不同文明裡各自流傳,說明這不是文化問題,而是人性與結構的共同課題。

原因是複雜的。政治動盪、法令更迭固然是外部因素;但更根本的,往往是家族內部的結構性失敗:

股權稀釋(Equity Dilution):每一代人口增加,股權不斷分割。第一代一人持股 100%,第二代三個子女各持 33%,第三代再各生三個孩子,每人只剩不到 4%。沒有任何人有足夠的持股比例做出有效決策,企業治理從此陷入困境。

認同瓦解:子孫不再認識「自己從哪裡來」,沒有共同的價值觀與使命感,家族成員便從命運共同體退化為利益對立方。

治理缺位:缺乏明確的決策規則與衝突解決機制,家族事業最終成為內耗的戰場,而非共同奮鬥的平台。

三、家訓是最早的治理文件

從法律職業的角度看待這件事,我越來越相信:家訓,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治理文件(Governance Document)。

它規範了成員的行為準則、確立了家族的核心價值,甚至隱含了資源分配的基本邏輯。只是它沒有蓋章,沒有公證,也沒有在法院登記。

現代家族傳承法律工具,本質上就是在為「家訓」穿上法律的盔甲:

家族憲章(Family Charter / Family Constitution):將家族共同價值觀、接班原則、股息政策、家族成員進入企業的資格條件等,以書面文件確立,雖非必然具備法律強制力,但透過全體成員簽署,形成強大的道德契約,並可與公司章程相互呼應。

信託架構(Trust Structure):以信託方式持有家族資產,委託人(家族長)透過信託文件設定分配條件,不僅能鎖定資產、防止稀釋,更能跨越繼承程序的繁瑣,達成意志延伸至身後的效果。在台灣,民法第 1138 條以下的法定繼承制度,有時與家族傳承的實際意圖存在落差,信託正是填補這個缺口的重要工具。

控股公司架構(Holding Structure):透過設立 BVI、開曼或香港的控股公司,將家族資產集中在法人層面持有,以股東協議(SHA)規範家族成員的股東權利義務,包括優先購買權(Right of First Refusal)、共同出售權(Tag-Along)、拖帶權(Drag-Along)等條款,防止股權外流至家族以外。

家族辦公室(Family Office):規模較大的家族,可考慮設立家族辦公室,統一管理資產配置、法律合規、稅務規劃及下一代教育,讓傳承不再僅靠個人,而是依賴制度。

四、台灣法律框架下的傳承風險

身為台灣執業律師,我必須直言:台灣現行法律對家族傳承並不友善。

特留分制度(民法第 1223 條):台灣採強制繼承保留份制度,無論被繼承人如何在遺囑中安排,法定繼承人仍享有一定比例的特留分。這意味著,若沒有提前規劃,遺囑中精心設計的傳承方案,可能在繼承開始後即遭挑戰。

受控外國公司(CFC)規則(2023 年生效):台灣 2023 年正式實施 CFC 制度,台灣個人若持有低稅地區公司股份達一定比例,須將該公司當年度盈餘按比例計入個人所得申報。這對許多使用境外控股架構進行家族資產規劃的人而言,是必須正視的稅務衝擊。

贈與稅與遺產稅:台灣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最高達 20%,若未妥善規劃,資產傳承的稅務成本可能相當可觀。逐年利用每人每年 244 萬元免稅額度進行計畫性贈與,是常見的節稅路徑之一。

跨境資產的複雜性:對於在兩岸三地或東南亞同時持有資產的家族,各地繼承法律的衝突適用、資產所在地的強制執行問題,以及外匯管制,都需要在生前透過妥善的法律架構預先安排。

五、認同先於一切

法律工具再精密,也只是手段。

我在執業過程中見過太多案例:架構設計得天衣無縫,條款寫得滴水不漏,但家族成員之間因為互不信任、各懷算計,最終在訴訟中將父祖輩的心血一一拆解。

家族傳承最核心的課題,不是資產怎麼分,而是「這個家族,是否還擁有共同的認識與認同」。

這正是黃氏家訓讓我停下來的原因。那不是一份法律文件,卻比很多法律文件更有力量——因為它在講的,是這個家族「為什麼存在」、「我們是誰」、「我們相信什麼」。

當家族成員都能回溯同一套價值觀時,再大的分歧,都有可以對話的起點。

六、傳承,不只是留下什麼

一個家族能夠歷久彌新,靠的從來不是最多的錢,而是最深的根。

根,是對家族歷史的認識。

根,是對彼此身份的認同。

根,是那些看似繁文縟節的儀式背後,沉澱了幾代人智慧的集體記憶。

法律能保護財富,但保護不了凝聚力。架構能防止稀釋,但填補不了信任的空洞。

所以,如果你也有機會回到那個宗祠,或者收到一份家訓,請不要只是拍照留念。

讀它。問它。然後把它傳下去。

因為那不是過去的東西——那是你給未來的地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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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E 黃柏榮律師